曾遭冤刑七年 安徽77岁杨毓萍再被枉判入狱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安徽省马鞍山市77岁的法轮功学员杨毓萍二零二四年八月被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上旬,她被劫入安徽省女子监狱迫害。

杨毓萍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屡遭警察绑架、强制体检和构陷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前夕,杨毓萍在小区大门被两个警察和两个社区人员绑架,后被非法抄家。杨毓萍被劫持到医院,被强行做身体检查,片子显示白肺。杨毓萍被放回家。

第二天,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上午,杨毓萍从姐姐家回家,在小区门口,被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国保大队四个警察截住。警察把她劫持回家,并非法抄了她的家。

杨毓萍被劫持到安民派出所,又被劫往医院强迫做体检。

杨毓萍被体检完,警察把她劫持公安局非法审讯。警察对杨毓萍说:已经跟踪你半年多了,你发资料时,被监控拍到了。林姓警察问她:资料是从哪里来的?杨毓萍没有告诉他。林姓警察拿了一本《新经文》问杨毓萍:看过吗,谁给的?杨毓萍说: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拥有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

杨毓萍的体检结果出来,她被医院检出心脏病、高血压等。警察把杨毓萍劫持到看守所,后又给她办了“取保候审”,晚上她被女儿接回了家。

检察院和法院合伙构陷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胡晓波(女)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非法起诉杨毓萍,理由是她家中有《转法轮》和真相资料。胡晓波问杨毓萍认不认罪?

杨毓萍说:我没有罪,炼法轮功无罪,修炼法轮大法是合法的,我的行为破坏了哪条法律措施?如果修真、善、忍、提高人的道德、做好人有罪的话,那什么样的人才是无罪的呢?

胡晓波无话可说,急匆匆边走边说:我不跟你探讨这个问题。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杨毓萍被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她在法庭上坚信修炼法轮功合法,拒绝认罪认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杨毓萍收到非法判决书,她被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社保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杨毓萍,说要停发她的养老金。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杨毓萍又被强迫去医院体检,结果,她的身体不合格,不能被收监。

但在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上旬,杨毓萍仍被劫入安徽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曾一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合计七年

二零零一年三月,杨毓萍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

二零零七年七月,杨毓萍被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

二零一四年三月,杨毓萍被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被非法关押在安徽省女子监狱(宿州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杨毓萍被放回家。

杨毓萍曾遭受中共迫害的详情,请见《安徽马鞍山市杨毓萍等被迫害情况》《曾遭劳教判刑迫害 安徽77岁杨毓萍再遭枉判》

相关信息:

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北东路197号(邮编:243099)
电话:0555-2370243、0555-2370265、0555-2370363
院长:王伟
传票签发人:朱玲玲
送达人:朱玲玲、张冰玉
审判长朱玲玲:18900559385
陪审员:程军、李士勇
书记员张冰玉:18855551520

马鞍山市花山检察院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北东路199号(邮编:243099)
电话:0555-2626604、0555-2626609
检察长:宋斌
检察官胡晓波:18900557709(住址:马鞍山市花山区同济花园15栋208室)

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567号(邮编:243000)
电话:0555-2341144、0555-4399000
副局长:黄仕水、张阅
国保大队长凌某:18155592309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